应该打官司析产为了亲妈也该打,亲妈的财产落后妈手里?哪个亲戚敢说风凉话
五年后外婆自己家的老宅遇上拆迁这个时候五年未曾谋面的外孙一纸诉状把自己年近八旬的外婆告上法庭要求和外婆平分动迁款五年来外婆竟然是在法庭调解室里第一次见到自己外孙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外孙败诉动迁款一分未得还要贴上诉讼费律师费外婆历经了整整一年的诉讼期原先还算硬朗的身体渐渐垮了下来没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能经得住这样的打击官司结束之后外婆便倒了下来熬了一年去世了我在这个案例里只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就是一定一定要远离穷人穷人的底线真的是没有下限
就两件事1.孩子妈刚开始想要把整套房子都写自己亲爹妈的名字。就这种理所当然的想法,呵呵,真的是好家教。2.孩子裤子穿的单薄,只会和亲家两个互相谴责,而不是给外孙直接买条裤子。就这两件事,让人观感极其不好。宁愿卖房助亲戚创业,不也给外孙买条裤子。真是呵呵了说他们家心善的,我是不同意的。
立法本身出了问题,超出了普通人的理解了。我认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为子女个人财产,才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和本意的
老人去世有异味才有领居发现。说明居委平时根本不关心,现在房子拿的起劲,真缺德。
我自己分析过,离异男的孩子将来可以继承我的财产,离异男一定会写遗嘱,他的财产归孩子所有。建立在薄弱的感情基础上,如果我的死亡,能解决他们家金钱上的问题,他何不试试呢?很简单的例子,他孩子要面临结婚买房的问题,我如果突发心梗倒地,他会给我打120吗?邻居/陌生人看到都会打,事后还能得到我的感谢。他只要不打,房子问题迎刃而解。
本来应该相互扶持,现在大家防着,人心换人心,这种态度,还指望子女什么态度
突然多出一倍的财产,很多人就能满足了。所以很多自私鬼会想结婚并想吞掉对方?
多开几家公司给大家解决点岗位,也是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