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离婚协议没约定双方居住权,离婚后未居住,不属于同住人
上海二中院:离婚协议约定住房自行解决,但是房屋来源和本人有关,也是同住人
黄浦零星旧改2025年完成,留改需要2年,所以必须今年启动,意味着今年不启动的黄浦零星必定动迁❓
上海法院拆迁案例:即使是知青,没有认定为居住困难户,不属于同住人
最近不少个位数帖子的小号出现,打压居民动拆迁呼声,说这里只能成套改造不能动迁,口气跟街道的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