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先把人管好再立法管猫猫狗狗,这个太敏感不展开。第二,如果虐待动物要入刑,那受保护动物的种类如何确定?只要是动物都不能被虐待还是只有宠物不能被虐待?那宠物的范围又该如何确定? 猫狗要保护,那兔子乌龟需不需要保护?我们小时候还把小鸡当宠物养,那小鸡长大后还是不是宠物、能不能杀?第三,如果流浪猫流浪狗都受法律保护,那这些猫狗的绝育问题如解决?抓捕和绝育的费用谁来买单,别说让ZF出钱,ZF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再说全国不是所有的ZF都像北上广这么有钱。如果额外征税来cover绝育费用,呵呵何 我绝对相信大部分人要反对。呼吁爱心人士来领养? 算了吧 能领养的毕竟是少数。我当初把流浪猫小黑带回家,全家一致反对,是我一直硬扛下来。第四,公检法的工作量已经饱和了,基层JC每天要应对各种纠纷已经精疲力尽了。检cha院 和Fa 院案子堆成山,根本没有额外精力再去管虐猫虐狗的事情。 顺带插一句,这几年为啥一直有取消醉驾入刑的呼声也是因为这个道理,太敏感同样不展开。其他理由也不想再多讲了。
两只萨摩找领养,一只是小体的。不领养就会被安乐死,麻烦大家帮忙转发